“炜叔,你是不是很高兴?”
高兴能够摆脱一个烦人的他,高兴能够解脱不受病魔纠缠,高兴能够去见他的未婚妻。
江梓失望落寞的掖下眼皮,像一只被人抛弃的小狐狸,狡黠的眼眸没有光泽,很惹人心疼,刘炜常说,他要是个女孩子,怕是要被人宠翻天,长得可爱漂亮,嘴巴会哄人。
只可惜他是个男孩子,要坚强,也要自己为自己撑保护伞。
他动了动唇说:“可是我不高兴。”
他没家了,每天面对着一个他不喜欢的人,在空旷没有人情味的屋子里跟个游魂似的找不到归宿,连心都是空的。
“你是高兴了,可是我不高兴。”他又重新说了一句,柳叶眼末端染了一层红色,睫毛湿润了。
第二天江梓醒来是在程乾家里,他着急忙慌穿好衣服就出去问程乾:“炜哥呢?”
“……”程乾放下切菜的刀,耐心道,“炜叔填了器官捐赠,身体已经被推去火化了,有思卿和顺子守着。”
“程乾!”江梓忍着打人的心情说,“我才是那个替刘炜收尸的人,还有,器官捐赠什么时候的事儿了,我同意尸体火化了吗?你们什么都知道,凭什么不告诉我?”
程乾放下刀,按住他的肩膀:“你听我说,炜叔说,他不能永生,但他的器官是有价值的,而且是炜叔的意愿,你还能改炜叔的意愿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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